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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全省合计210座污水处理厂需要进行改造时间:2018-03-26 近日,省住建厅、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到今年年底前,全省210座处于敏感区域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完成提标改造工作,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将提请省政府约谈相关市县主要负责人。 《通知》中要求,到2018年底,敏感区域(指供水通道沿岸、重要水库汇水区、近岸海域直接汇水区等)、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(县城)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完成提标改造工作,出水要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的较严值。此外,广佛跨界河流、茅洲河、练江、小东江、淡水河、石马河流域和榕江龙石、东湖,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,深圳河深圳河口,东莞运河樟村(家乐福)等断面的责任城市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,也须按照整治计划和出水标准要求开展提标改造工作,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。 据统计,全省合计210座污水处理厂需要进行改造,规模达到1372.2万吨/日;其中,广州合计有30座污水处理厂需要进行改造,改造规模336.68万吨/日,包括大坦沙厂一、二、三期工程,沥滘污水处理厂,猎德厂一、二期工程,西朗污水处理厂等。 |